中介人員某偽造房產(chǎn)證,將房主用來出租的房子拿去售賣,在拿到75萬元后攜款逃跑。記者昨天獲悉,某因涉嫌詐騙罪和偽造證件罪被朝陽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某曾在一家中介公司工作,認(rèn)識了委托買房的劉某。2010年11月,某對劉某謊稱手中有一套低價房子售賣,房主急需用錢要75萬元。劉某隨后同意并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間,以現(xiàn)金、轉(zhuǎn)賬的方式,分4次交給某共計75萬元。
某收到筆房款后,通過路邊的小廣告,制作了一張偽造的房屋產(chǎn)權(quán)證,交給劉某。2011年7月,劉某搬到“新房”中居住,誰知一年多以后,真正的房主來收房并告訴劉某此房是他對外出租的,并未出售,劉某這才知道被騙。去年年底,某落網(wǎng)。